蕲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蕲财采计(2016) 240 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环卫处的委托,就其洒水车、洗扫车采
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0044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交付使用期 |
洒水车 | 2辆 | 70万 | 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交货、安装、调 试并通过验收合格 |
洗扫车 | 1辆 | 68万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
7、必须是合格的产品制造商或经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出具设备制造商(总代理商)授权书;
8、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在湖北省或鄂东地区必须有售后服务站,需提供维修协议、维修站证件。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7日每天上午8:00到11:30;下午3:00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原件;所投车辆3C(原件)、免征、公告、检测报告、业绩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从本公司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工程名称。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 号:42001676738053002802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31日上午8:00时至9:0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31日上午9:0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九、招标单位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8972733906
十、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尤佳 电话:0713-7183856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
十二、异议和质疑
已报名的响应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文件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和质疑。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在接到异议和质疑后将在咨询有关专家后对此作出合理修改。在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受理投标人所提出的异议的质疑。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