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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日期: 2016-09-02  来源:    阅读次数: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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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财采计[2016] 12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6002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五、采购预算:8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格有效;

7、投标人具备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

七、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6 9 2 日至2016 9 8 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时,下午300-1800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报名时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99日下午3:00时至3: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99日下午3: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十、招标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27705678

十一、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尤佳     电话:0713-7183856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jy.qcztb.cn

十二、异议和质疑

已报名的响应采购人如对本项目文件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和质疑。请于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接到异议和质疑后将在咨询有关专家后对此作出合理修改。在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受理采购人所提出的异议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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