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示证系统工程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059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下达的鄂蕲财采计﹝2016﹞42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示证系统设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示证系统工程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 20160059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5、采购内容:示证系统工程,采购预算价:约60万元;
6、计划供货期限(工期)及供货地点: 10 日历天,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7、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需提供主要设备(无纸化数字会议系统设备、扩声系统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8、供应商必须承诺所投设备与采购人现使用的设备对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招标文件获得: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 月4日前(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 200元,售后不退。
8.2 、投标保证金为 1万元。从本公司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漕河分理处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42001676738053002802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 11月22日上午9:00时,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 11月22日上午9:00时,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
11、 招 标 人:蕲春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327705678
邮政编码: 4353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15972884617
邮政编码: 435300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