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拘留所智能信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 【2017】20号批文,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蕲春县拘留所智能信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国內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拘留所智能信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C2017ZT002#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采购预算约2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五、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合格有效;
3、投标人须具备湖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证书;
4、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数字摄像机、解码器、NVR,拼接屏,对讲报告系统、应急报警系统)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软件系统(智能综合管理平台)的生产制造商原厂或分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软件系统必须为湖北省公安厅指定的监所管理平台之一)。
7、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络平台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投标人须在2017年2月27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42005010002548902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交易大厅(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九、媒体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事宜:
招标人:蕲春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叶小姐
手 机:18986753069 手 机:1867131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