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采计〔2017〕183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QC2017C003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7年的企业债券,为公开、透明选择具有合格资质且具有丰富发行经验的证券经营机构作为发行人的方案设计者及主承销商,负责设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组,制作申报材料,并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8%(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近三年债券业务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拟派本项目的债券业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未有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经营证券和金融业务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核定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经证监会发布的2016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属C类以上等级(含C级)的证券经营机构;
5、有熟悉债券发行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
6、项目负责人需有1项(含)以上作为负责人承销项目业绩;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3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办公楼,(教育局隔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经营证券和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71491066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9日上午9:00时至9: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办公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9日上午9: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九、采购单位: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636068240
十、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州东坡大道58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13-4363055 18995750090
网 址:www.bdzb.com.cn 邮箱:hbbdzb@163.com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