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医院手术无影灯等医用设备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采计[2017]133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蕲春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蕲春县人民医院手术无影灯等医用设备采购医疗设备组织公开招标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医院手术无影灯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SJ-SCD-2017-06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包一 | 手术无影灯 | 17台 | 200 |
包二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套 | 250 |
包三 | 便携式彩超 | 1套 | 160 |
包四 | DR拍片机 | 1台 | 220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在有效期内;
5.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5.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需要提供近一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记录);
5.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没在以上网址注册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
六、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于2017年4月7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17时止,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前将招标文件资料费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为每包递交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包号,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保证金交纳账户: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20016767380530028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漕河分理处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开始时间:2017年4月28日14时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9楼905号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13-7232301
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27-87320256-602
传真:027-87320607-888
十一、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