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李时珍中医院备用电源进口发动机组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就本项目采购内容、投标人要求及参数作如下澄清说明:
1、原公告中本项目招标内容:李时珍中医院采购备用电源,功率为2000KW,要求配置柴油
机为进口动力、发电机为斯坦福,并机系统、高压切换系统、无线监控系统组成。
采购数量: 2套 采购预算: 约500万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主要内容:李时珍中医院采购备用电源,主用功率为2000KW,要求配置柴油机为进口动力、发电机为合资及以上品牌,由并机系统、自动切换柜系统等组成。采购数量: 2套 采购预算:500万
(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2、原公告中 五、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是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应在300万及以上;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湖北地区有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须配备专业售后服务人员。
(8)代理商须是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且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具有机电设备产品(以营业执照注明为准),还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证书原件。
(9)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经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五、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湖北省须有完善的服务机构,如为外省公司须在湖北省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若无湖北省工商注册分支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湖北省范围的售后服务网点所签订的合同或是能满足采购人所购货物的一切售后服务标准的有效证明。
(4)制造商须有OEM制造经验,需提供投标机组所配置的同品牌发动机和发电机厂家2015年-2017年连续三年的OEM证书。
(5)代理商须是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且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具有机电设备(或发电机组)产品(以营业执照注明为准),还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证书原件。
(6)近三年(从2014年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同类业绩指2台2000KW及以上并机合同);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络平台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已出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四 、招标内容及预算
本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中 主用功率2×1000KW 更正为:主用功率2000KW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更正为如下数据:
1、原文件中: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现更正为:签订合同时约定
2、原文件中:货物需求:设备名称:额定功率1000KW进口柴油发电机组
现更正为:货物需求:设备名称:额定功率2000KW进口柴油发电机组
3、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进口柴油发电机组
原文件中:额定功率/备用功率:1000KW/1100KW
现更正为: 额定功率:2000KW×2台(并机运行)常用功率:2000KW 备用功率:2200KW
采购人:蕲春县人民医院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