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龙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蕲计采【2017】409号的要求,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委托,拟就赤龙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参加资格预审。
1.1 采购项目编号:HBECC-ZB-ZC17009
1.2 项目名称:赤龙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1.3 项目授权主体:蕲春县人民政府
1.4 项目实施机构: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1.5 项目总投资:160275.7万元。
其中:李时珍文化旅游区环湖路工程建设总投资14413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0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599.0万元(含建设用地使用费10604.0万元),预备费113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0187.1万元;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工程建设总投资1613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2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81.0万元(含建设用地使用费2200.0万元),预备费1141.0万元,建设期利息1390.6万元。
1.6 项目内容及规模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分为两大部分:
(1)李时珍文化旅游区环湖路
蕲春李时珍文化旅游区环湖路规划为旅游公路,总里程约 51.56km,参照四级公路等级其中迎宾大道B段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管理设施、景观工程等。
(2)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
项目用地面积1000亩(66.67公顷)。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建筑占地面积30亩(2公顷),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由主展馆(湿地宣教馆)、东展馆(李时珍纪念馆)和西展馆(本草纲目标本馆)三个单体建筑组合而成;另有占地970亩(64.67公顷)的室外药草科普展示区。
1.7 采购内容及项目运作方式
采购内容为赤龙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建设,由社会资本和赤龙湖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设施等。本项目建设期暂定三年,运营期固定为十五年。
1.8 质量(或服务)标准
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予以证明。
2.4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
2.5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财务亏损。其中2016年度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申请人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2.6 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建设业绩。
2.7 拟自行承担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施工企业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勘察企业应具备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设计企业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还应满足联合体条件。
3. 联合体应具备的条件
3.1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审查的,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权主体;同一专业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各方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3.2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2.1~2.3所述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应共同满足本章2.4至2.7所述资格条件。
3.3 资格预审后,联合体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须严格按照联合体协议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4楼)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供应商获取文件须带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票资料【含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日 9:00时,地点为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4楼)。
6.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址:蕲春县赤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联系人:张凯胜
电话:151072592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4楼
联系人:卢燃
电话:027-87271572,18502738388
传真:027-8731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