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达城、张榜水厂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CZB-2017-HY02
依据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蕲采计【2017】579号计划函要求,黄冈市宏禹工程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蕲春县达城、张榜水厂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采购和相关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达城、张榜水厂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QCZB-2017-HY0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预算:本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蕲春县达城、张榜水厂采购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2套(含加药及消毒设备各一组),采购预算160.00万元。交货地点:湖北省蕲春县达城、张榜水厂,交货时间:30个日历天。(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 | 材质为SUS304不锈钢、设备制水能力125t/h | 套 | 1 | 85.00 | 达城水厂(含加药及消毒设备) |
2 | 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 | 材质为SUS304不锈钢、设备制水能力100t/h | 套 | 1 | 75.00 | 张榜水厂(含加药及消毒设备) |
3 | 合计 | | 套 | 2 | 160.00 | |
五、投标人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设计生产不锈钢组合式净水设备能力和技术,能处置不同季节性源水(水库水、河水)水质,且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并按第三章第二节《技术标准和要求》出具《承诺函》。
(7)投标人为制水设备生产商;
(8)通过ISO9001-2008质量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
(9)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经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10)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凭缴费单递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4日下午15: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办公楼县教育局隔壁)。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4日下午15:3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办公楼县教育局隔壁)。
九、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人:蕲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13971708210
十、代理机构: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州西湖三路15号
联系人:王芳
电话:0713-8386675
邮 箱:hgyh0102@163.com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