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物流仓储、电商扶贫和追溯体系)招标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蕲采计【2017】492号批文,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商务局的委托,拟对蕲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物流仓储、电商扶贫和追溯体系)组织国內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物流仓储、电商扶贫和追溯体系)
二、项目编号: QC2017ZT029#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为2个项目包,A包:县乡村三级物流仓储体系建设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B包:电商扶贫(约90万元)和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约30万元),预算金额120万元。
五、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A包: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三)具有整合本地物流快递并存在合作关系的优先考虑(需提供合作方营业运输等相关资质及合作协议)
(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凭据)原件(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各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六)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得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七)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转包。
B包: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资产负债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凭据)原件(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四)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得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 2017 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凭据)原件(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二)本项目A包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B包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人须在2017年9月6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 号:942005010002548902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交易大厅(漕河四路县教育局隔壁)。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交易大厅(漕河四路县教育局隔壁)。
九、媒体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事宜:
招标人:蕲春县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田先生 联 系 人:叶小姐
电 话:15997371290 电 话:0713-787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