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蕲春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澄清 公 告
澄清回复如下: 1、母公司下的全资子公司的业绩跟资质不可以算作母公司的业绩和资质。依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母子公司是分别注册的法人实体,在集团内是控股关系,在市场中独立从事营业执照中所规定的经营活动,应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因企业内部上下级关系而共用相关资质证明和业绩。 2、开标时请将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不需要密封在原件包中。 3、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年限,详见蕲春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评分表第2.3项内容。 4、资格预审文件P26页评分标准中的运营方案,根据对本项目厂区运营管理、管网运维、提标扩建改造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提标扩建改造方案是针对污水处理厂运营期过程中将有可能的提标扩建改造。 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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