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河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蕲财采计【2017】784 号计划函要求,湖北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刘河镇垃圾压缩站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
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C2017CG013#
二、采购内容:水平式垃圾压缩机1套,压缩机移位装置1套,20立方垃圾集装箱3个,垃圾箱路轨2套,电气控制系统1套,喷雾降尘装置1套,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具备所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是本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开具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同一品牌只接
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于2017年 9 月27 日起至2017年 10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黄冈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代理商应取得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开具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仟元整(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提交。使用企业结算帐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帐户汇款,并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确保在2017年 10月 18
日16:30时前到帐。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 户:942005010002548902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前,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 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5071690066
代理机构:湖北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93684880
日 期: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