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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河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变更公告
日期: 2017-10-17  来源:    阅读次数: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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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河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蕲春县河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原资格预审公告现变更为:1.资格预审条件

蕲春县河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湖北蕲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均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财采计(2017)809号,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蕲春县河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湖北蕲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

(3)项目编号:QCXXYCG018#

(4)项目地点:蕲春县境内。

(5)项目设计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在蕲春县河西工业园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本次实施一期工程的近期阶段,污水处理厂土建规模4.0 万 m3/d,设备规模 2.0 万m3/d,配套管网工程为出水管网及进水管网,长度约 15km。

(7)项目投资规模:7.1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总投资 8382.65 万元,工程费用 6995.7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19.33 万元,工程预备费 385.76 万元,建设期利息281.79 万元。7.2配套管网配套管网总投资 10048.67 万元,工程费用 8400.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43.25 万元,工程预备费 462.16 万元,建设期利息343.26 万元。本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审计结论为准。

(8)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本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

(6)合作期:30年,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运营维护期29年。

(9)运作模式: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运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工程,由企业先期运营维护,最终需移交给政府方,结合以上特点,本项目拟采取建设-管养维护-移交的方式进行运作。

(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资本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国发(2015)51 号],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 20%。污水处理厂拟投入资本金 2350.00 万元,资本金比例为 28%,资金不足部分拟申请银行贷款,共计 6032.65 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281.79 万元)。配套管网拟投入资本金 2700.00 万元,资本金比例为 27%,资金不足部分拟申请银行贷款,共计 7348.67 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343.26 万元)。

(11)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选社会资本方(可为联合体),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方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暂定为10%,社会资本方持股暂定为90%。

(12)设计进出水水质:根据国务院2015年4月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本工程尾水受纳水体排入长江,故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1-2工程设计进、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表

项目

pH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NH3-N

mg/L

TN

mg/L

TP

mg/L

设计进水水质

6—9

350

140

160

30

38

4.0

设计出水水质

(一级A标准)

6—9

50

10

10

58

15

0.50

(13)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通过在合作期内获取的政府补贴及使用者付费,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回收投资、应缴税金等,并获取投资回报。项目公司依此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的需要。申请人须提供用于本项目的1.338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银行信贷证明(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以后开具),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金实力证明的申请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5)业绩要求

截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需具有最少二个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经验与成功案例。

建设、运营业绩需提交项目合同原件,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进入商业运营的书面证明等材料;或者提交项目合同原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凭证;或者提交项目合同原件,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商业运营文件。全资子公司业绩可算作总公司业绩。

(6)无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须提供注册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截止出具之日止前三年申请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出具时间均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8)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以承诺函的形式申明并保证: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申请人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不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财产没有被法院扣押、冻结或查封,经营活动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在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9)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10)其他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的资质和业绩视同一申请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11)响应本项目实施方案的承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综合评分法。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不超过7家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申请人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7家时,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设定的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排名前7名的参加本项目下一阶段采购活动。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 日至2017年10月23 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发售文件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1楼招标代理窗口(地址:漕河四路老东昌院内)领取文件,文件每套300元。领取文件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

(3)报名方式:申请人携带证明材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等同注册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也需提供)。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正三副)及相关原件须于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日15:00前送达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4楼开标大厅(地址:漕河四路老东昌院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北蕲春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3476608990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一路106号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186331888

 

本项目变更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发放给已报名单位。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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