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道路桥梁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下达的蕲采计〔2017〕887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
名下道路桥梁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其相关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应招标人要求,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四、招标内容”:
9、招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分别提交融资额2%的履约保证金,期满退还,或冲抵最后一起租金;
现变更为:
9、招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分别提交20万的履约保证金,期满退还,或冲抵最后一起租金;
二、原招标公告“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原招标公告“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2017年10月30日起至2017年11月3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
现变更为:
2017年10月30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
招标文件与之对应条款均作变更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