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站土建工程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号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站土建工程定于2017年11月27日开标,已在现场报名,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请于2017年11月24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并清楚注明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 户:942005010002548902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需再次提交。其余所有内容保持不变,望各投标人知悉。
蕲春县刘河镇人民政府
湖北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