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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刘河杨林冲至刘榜段公路PPP项目
日期: 2018-01-24  来源:    阅读次数: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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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蕲春刘河杨林冲至刘榜段公路PPP项目


蕲春刘河杨林冲至刘榜段公路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为蕲春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蕲采计(201895文的要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蕲春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拟就蕲春刘河杨林冲至刘榜段公路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GXTC-CZ-1813009

二、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名称:蕲春刘河杨林冲至刘榜段公路PPP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蕲春县205 省道蕲春刘河杨林冲至刘榜段

项目概况:本PPP项目主要为蕲春刘河杨林冲至刘榜段公路建设项目,估算静态投资48767.89万元,路线全长15.1公里,一级公路标准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立交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50559.83万元(包含建设期利息1791.94万元)。

项目运作模式: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前的修复工作。在蕲春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占资本金比例为10%90%。双方按比例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引入社会资本,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合作期满后,将道路的经营权(道路资产运营维护权)、经营性资产(沿线广告、停车场和加油站等资产)的经营权(如有),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蕲春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为一级公路,建设期2年、运维期15年,项目总体合作年限为17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业绩:截至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5 年内,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丰富的道路工程投资、建设业绩,社会资本需满足近5年(20131月至今)至少承建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道路项目业绩。

4、财务状况: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还能力。申请人净资产应不低于5亿人民币(以经审计的20161231日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5、信誉:在近三年(20151月以来)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事件。

6、资质: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2)联合体成员单位中至少有一家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且具有相应的筹融资能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8125日至 2018 13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6室(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若联合体参与磋商,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组建联合体声明(报名时格式自拟,资格申请时按资格预审文件中格式提供)。

2、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即可);

2)营业执照(若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联合体协议书);

3)一份业绩证明材料;

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227930分。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室

 3、需携带资格预审申请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4、本公告期限:2018125日至 2018131

、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jy.qcztb.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蕲春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李时珍大道

联系人:徐海峰

电话:13627185899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湖北省司法厅斜对面)

联系人:毕洋郭庆

联系电话:027-8723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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