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二次)采购
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蕲财采计(2018) 88 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蕲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QCJYCG2018-038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 项目需求 | 规格、型号及参数 | 数量(个) | 预算价 |
1 | 垃圾桶 | 长765×宽 600×高1090(㎜)±10mm | 400 | 16万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技术、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一经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执行。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按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料原件当面进行验证,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上述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从2018年3月12日起至2018年 3 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时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16 日上午9:00 时。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漕河四路东昌宾馆后院,原汽运公司办公楼)
十、采购单位:蕲春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897273390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315号三楼
联 系 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713-7213587 18986551669
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