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州镇本草纲目小镇(蕲艾小镇)
基础设施(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变更公告
本采购项目蕲州镇本草纲目小镇(蕲艾小镇)基础设施(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已获得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蕲春县蕲州镇人民政府(下称“采购人”)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县政府授权湖北蕲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现应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同意,作如下变更: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18年3月27日下午5:00时。
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与之对应条款均作变更,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