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二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蕲财采计【2018】235号批文,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蕲春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二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二期)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QC2018BY00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预算总价为5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交货期:6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投标文件中还应该提供下列文件:招标产品的产品介绍,设备技术参数,供应商认为对本次招标有利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5.3庭审软件需与现有科技法庭庭审综合管理平台软件实现无缝对接,需提供现有平台软件厂家出具的对接承诺函。
5.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无失信行为信用记录。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 年 4 月 4 日至2018 年 4 月1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伍仟 元,投标人须在 2018 年 4 月23 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漕河分理处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200167673805300280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交易大厅(漕河四路县教育局隔壁汽运公司院内办公楼)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8 年 4 月24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9、媒体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事宜:
采购人:蕲春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手 机:0713-7232404 手 机:1363603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