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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日期: 2018-04-24  来源:    阅读次数: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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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

受蕲春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拟对蕲春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组织国内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装饰工程二次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二、项目编号:QC2018ZT012#

三、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设计周期:30日历天

五、招标范围:所有的审判庭及会议室,进门大厅,执行指挥中心,电梯入口等;具体以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图纸为准。

六:设计要求:全套装修施工图;1.平面布置图。2.地面铺装图,3.综合天花末端点位布置图。4.立面索引图。5.所有立面、剖面图。6.细部节点大样图。7.水电施工图。8.重要部位的效果图等。9.其它

七、资格要求                                                     

7.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室内装饰企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 2018 4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一楼报名大厅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20元,售后不退。

(二)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壹仟陆佰元整,投标人须在2018年4月27日17时前将谈判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谈判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2005010002548902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428900分。

  递交地点: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漕河四路县教育局隔壁汽运公司院内办公楼)

十、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428900分。

开标地点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十一、媒体发布:

本谈判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宜:

招标人:蕲春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叶小姐                                 

  手  机:17786150012               手        机:0713-787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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