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雷溪河整治二期工程位于蕲春县城区,从漕河四路桥到东壁大道,整治河道全长约3.4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滨水景观工程、截污纳管工程、桥梁交通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
1)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由雷溪河堤防建设、河道拓浚、两座橡胶坝、穿堤建筑物等建筑物工程组成。
①堤防工程:结合雷溪河一期建设,新建挡墙式护岸;结合景观建设,堤线尽量布置在远离河道一侧,堤线与护岸间为景观用地;
②河道拓浚:漕河四路-铁箭河拓宽至 40m,铁箭河-东壁大道拓宽至 50m;
③橡胶坝工程:在(桩号K4+270处)临近加油站处新建1#橡胶坝,满足景观用水需求;拆除原来拦河闸,在拦河闸偏下位置(K5+800)新建2#拦河坝,满足景观用水灌溉用水需求;
④穿堤建筑物:河道两岸设置排涝涵管。
2)滨水景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红旗公园、市井公园、雷溪河休闲广场、户外运动健身公园、蕲春中医药文化养生休闲街、蕲春四宝广场、红飘带艺术公园。雷溪河两岸景观工程共打造15个景观节点,分布于雷溪河两岸。
3)截污纳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管道工程和泵站工程两部分。
截污管道工程包含新建DN800截污管道3205米,DN1000截污管道1873米,DN1200截污管道2206米,末端截流井9座,顶管4处,倒虹管3处。
泵站工程包括新建5万吨/日污水提升泵站(含格栅、潜水泵)一座(近期设备规模按2万吨/日安装),除臭、变配电间一座,管理用房一座,出厂D1020×10钢管270米以及厂区配套道路绿化等。
4)桥梁交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设计范围内拟新建四座桥梁。包括新建漕河四路桥、纬八路桥满足漕河四路和纬八路桥外延规划要求、新建人行桥两座加强豁口路安置区与雷溪河运动公园及首府壹号与付畈大道特色街区的人行交通联系。
5)智慧水务工程包括构建集区域内动态监测感知、防洪排涝智能调度、生产运行管控、水环境行政执法、河道管网数字化管养维护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水务平台。
蕲春县智慧水务运维平台建设的设计内容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闸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和管理应用平台等内容。
蕲河综合整治建设工程位于蕲春县城北,起点位于老西河驿大桥(京九大道),终点位于白池大桥,全长约 9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堤整治工程、滨水景观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
1)河堤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蕲河河西工业园段赤西堤加高加固,本次设计加固范围为蕲河桩号K5+050~K14+178段右岸赤西堤,总长度约9km,本工程建设充分考虑水生态与水景观需求,选用生态框等生态效益良好的护坡型式。
2)滨水景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河两岸景观提升工程。
主要节点包括蕲河植物园、蕲河湿地公园、中医药百草园、李时珍广场、梅家塘遗址展示区、湿地体验区。蕲河两岸景观工程共打造25个景观节点,分布于蕲河城区段,新建环河景观绿道,东起西河驿大桥,西至白池大桥,沿线经过各个沿河公园,形成一条总长9公里,宽6m的观景大环路。同时,沿内河开通水上观光路线,东起艾草园,西至湿地体验区,总长2.8公里,全程穿过9个公园。
3)智慧水务工程包括构建集区域内动态监测感知、防洪排涝智能调度、生产运行管控、水环境行政执法、河道管网数字化管养维护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水务平台。
蕲春县智慧水务运维平台建设的设计内容包括水雨情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闸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和管理应用平台等内容。
本项目采用PPP总承包整体打捆的方式进行运作,具体见资格预审文件。
2.2项目实施机构: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1781.98 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总投资207437.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344.86万元。
2.5项目运作方式
(一)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二)运作模式
项目运作方式: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即政府将本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全部交给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合作期内,由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公司运营进行监管及考核,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
(三)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18年(含建设期3年)。
(四)项目公司
成交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
(五)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合作期内,政府以向项目公司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承担运营补贴支出。即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绩效付费+运营绩效付费-使用者付费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实际发生并经政府审计的结果进行确认计算,同时结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调整,在运营期内由财政逐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