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Y-2018-014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下达的鄂蕲财采计﹝2018﹞758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平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蕲春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 WXY-2018-014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5、采购预算:3509426.96元
6、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或要求 | 数量 |
1 | 执法监督管理系统软件 | 含案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办案中心智能管理三套子系统内容,详见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1批 |
2 | 执法管理智能化设备 | 包括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案管中心全部智能化设备,详见技术规格参数清单及具体要求 | 1批 |
3 | 办案区智能化建设配套工程及设备设施 | 含装修、强弱电、标识标牌等内容,详见具体需求清单 | 1批 |
7、计划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软件系统、设备的交付、安装和调试。
8、供货地点:蕲春县公安局。
9、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在本省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并提供网上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1、招标文件获得:2018年 8月 10 时至2018年8 月 16日前(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
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 100元,售后不退。
10.2、投标保证金为 3.5 万元。从本公司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提交投标保证金。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
账 号:942005010002548902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9日上午9:0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9日上午9:00时,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3、 招 标 人:蕲春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189072536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13-7183856
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