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蕲春县雷溪河整治二期及蕲河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二次招标)》
的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蕲春县雷溪河整治二期及蕲河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二次招标)》招标文件中有关 “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6年度)内容”现变更为: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7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