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相关投标企业:
2014年度以前收取的诚信保证金按规定已通知相关企业办理退还手续。截止目前,仍有少数企业未前来办理退还手续,为加快这项工作的办理进度,从即日起,现将原诚信保证金退还至各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请于2015年5月20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查收诚信保证金到账情况,逾期原开具的收据将做作废处理。
特此公告!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