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李时珍健康文化展示馆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160011
招标概况
蕲春县李时珍健康文化展示馆设计项目(项目名称)于 2016 年4月29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名称)发布招标公告, 2016 年 5 月 18 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地点)开标,并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李时珍健康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一、 评标结果
标段号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纵横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鼎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728000.00元 | 700000.00元 | 730000.00元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施工图设计 10 日历天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施工图设计 10 日历天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施工图设计 10 日历天 |
企业资质等级及等级编号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A142000423-6/2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A142009375-6/1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A142001909-6/2 |
二、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 年 5 月 20 日 10 时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 10时(北京时间)。
三、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四、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李时珍健康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蕲春县蕲阳大道288号
电话(传真): 722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