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刘河等七个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160012
蕲春县刘河等七个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于2016 年 8 月 17 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地点)开标,并于 2016年 8 月 17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燃气管理办公室(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一、 评标结果
标段号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蕲春炬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民利燃气有限公司 |
特许经营期 | 30年 | 30年 |
项目负责人 | 吴勇 | 蒋寿勇 |
二、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6 年 8 月 18 日 16 时至 2016 年 8 月 21 日 16 时(北京时间)。
三、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四、 联系方式:
1、招标人:蕲春县燃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传真):1359369612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 7183856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电话(传真): 7223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