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雷溪河环境综合治理及休闲风光带
启动段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QC2016XXY039#
一、 招标概况
蕲春县雷溪河环境综合治理及休闲风光带启动段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于 2016 年 9月 22日在蕲
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名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16年10月20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开标大厅(开标地点)开标,并于 2016年10月2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市政建
设办公室(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 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单位 | 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480116.61元 | 10521579.57元 | 10888717.23元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企业资质等级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证号:D242029850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证号:D237081210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证号:D244023908 |
安全生产许可及其编号 | (鄂)JZ安许证字[2007]002482-1/2 | (鲁)JZ安许证字[2014]01-0096 | (粤)JZ安许证字[2015]020319延 |
项目经理名称及其证号 | 陈晓川 证号:鄂142151621114 | 王劲松 证号:冀113111210516 | 蔡小敏 证号:粤144101015965 |
三、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6 年 10月26日 17 时至 2016年10月29日 17时(北京时间)。
四、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
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蕲春县市政建设办公室
地 址:蕲春县境内
联 系 人:封先生
电话(传真):1898654176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一路10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18186331888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蕲春县蕲阳大道288号
电 话 (传 真):7223902
二0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