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城南新城十里畈还建住宅小区
地下室工程监理(项目名称)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QCHY2013015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城南新城十里畈还建住宅小区地下室工程监理(项目名称)于 2013年11月5日发出投标邀请书,2013年11月18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地点)开标,并于2013年11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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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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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武汉江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罗田广夏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东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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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以蕲春县审计局审核的本项目竣工结算价的1%为监理服务费 |
以蕲春县审计局审核的本项目竣工结算价的1%为监理服务费 |
以蕲春县审计局审核的本项目竣工结算价的1%为监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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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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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控制目标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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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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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历天 |
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再增加10日历天 |
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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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总监 |
姓名:江先长 |
姓名:朱熹微 |
姓名:张玉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3年11月19日17时至2013年11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
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蕲春县国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807253696
2、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0713-7213587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蕲春县蕲昌大道288号
电话:0713-72239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13年11月19日